关于征集冀中能源之歌的通知
处属各总支、支部:
现将《冀中能源之歌征集启事》印发给你们,请在厂矿、社区显著位置进行张贴,做到家喻户晓,人人皆知。
同时,借此机会唱响我们四处的企业之歌,要把《四处工人之歌》一起张贴出去,并组织职工传唱。
各投稿人将作品报所在单位,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处党委工作部,也可由投稿人直接向党委工作部投稿。
联系人:李长兴 电话:0319-2077877 13103298128
邮 箱:lchx1970@sina.Com
中煤四处党委
2012年4月19日
附件:1、冀中能源之歌征集启事
2、《四处工人之歌》
冀中能源之歌征集启事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,促进企业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繁荣,省国资委将组织监管企业和部分中央驻冀企业开展“唱响企业之歌”文化实践活动。为组织参与好本次活动,进一步展现冀中能源的企业形象,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,在集团全体职工中开展企业之歌征集活动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目的意义
企业之歌是企业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,是企业文化最直观的代表符号之一,是企业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。一首优秀的企业之歌,蕴含企业积淀,体现企业愿景,振奋员工精神,凝聚员工力量,是企业的主旋律,是用美妙的音符向公众传递企业形象。一首优秀的企业之歌,能维系员工情感,能感动员工心灵,能不断产生共鸣,进而形成强大的企业向心力。一首优秀的企业之歌,是激励全体员工的战斗号角,是推动企业不断创造历史的不朽精神符号。
二、创作要求
1、要突出企业的科学发展,着力反映聚和文化及其核心元素、冀中能源核心价值体系,集中展示冀中能源领军团队的鲜明气质和广大员工的精神风貌,尊重企业历史,吃透企业战略,贯穿“不断创造历史”的核心价值观。
2、要符合歌曲艺术创作规律,鼓励“百花齐放”。既能反映企业产业特点、人文特质,又能展现歌曲的表现形式和审美情趣,力争做到形神相容、以神率形、形神兼备;词曲要旋律优美,淳朴时尚,朗朗上口,穿透力强,让广大职工爱听、爱唱,能唱、会唱。
三、奖励标准
1、被采用歌曲(1首),奖金为20000元;
仅被采用歌词,奖金为10000元。
2、入围歌曲(10首),每首奖金为5000元;
仅歌词入围,每首奖金为2500元。
3、纪念奖若干,奖精美纪念品一份。
四、投稿要求:
1、投稿形式:各投稿人将作品报所在子公司党委宣传部,由各子公司汇总统一报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。
2、投稿期限:自即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。
3、本次歌曲征集,参与职工既可创作词曲,也可只创作歌词,既可独创,也可联创。
4、投稿地址: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大厦603室,冀中能源集团党委宣传部;联系人:李双甫;邮 编:054021;电 话:0319—2068253;邮 箱:jznyxcb@126.com
中共冀中能源集团委员会
2012年4月17日
四处工人之歌